限塑令”升级,海南即将进入全面“禁塑”时代
2008年1月8日,国务院办公厅下发《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》,从6月1日起,在全国范围内实施“限塑令”,并实行塑料袋有偿使用制度。海南也于同年10月起开始“限塑”,但“限塑”后,海南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仍随处可见。
2019年2月,海南公布《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、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》,将“禁塑”工作提上日程。2020年4月,海南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单位、事业单位等单位食堂,旅游景区、大型商超、医院等行业场所,率先禁止销售和使用列入《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(第一批)》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、塑料餐具,这标志着海南对全面“禁塑”按下启动键。
禁塑名录:海南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(第一批)
全生物可降解塑料袋的替代品也很多,但要满足可循环、易回收和可生物降解的要求。目前替代品主要有四类,首先是可重复使用的,如环保布袋、不锈钢餐具、陶瓷杯等;其次是纸制品;第三是生物质制品,主要有蔗渣、竹纤维、淀粉等生物质制成;第四类是全生物可降解塑料制品。“目前国内还未全面‘禁塑’,但已有很多大公司来我司考察和试样。”该工作人员表示,随着海南“禁塑”范围的进一步扩大,相信未来市场销路会逐步打开。